国家的扶贫力度很大,精准扶贫要求很高,程序很具体,但具体落实到地方,各地发展的并不平衡,结合我们本地的实际情况,存在以下问题:
一、形式主义比较普遍,甚至有愈演愈烈之势。
为了统一表格,乡里规定一套,填报完成了。县里又要求统一,就必须全部返工。一般情况下,每套表格需要返工好几次。还有的硬性规定不等涂改。虽然杜绝了随意涂改数字,但增加了不必要的负担,一些文化水平低的调查员、填写员往往要重复多次。所以,为了填写表格,统一格式,用在台账的费用占去了大量的扶贫经费和资金。
二、各地政策尺度把握不准。
这与各地的具体情况有关,县与县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村与村之间,组与组之间,因村情不同,决策标准不同,执行尺度不同,往往有不平衡的情况出现,容易给群众造成负面印象,人为的认为不公平,引发新的社会矛盾。特别是家庭收入核算方面,甚至包扶人与包扶人之间在调查核实期间掌握的尺度也各有偏差。
三、基层组织仍然存在认为干扰。
因为村子里上边有人,或者自己村子里有在外边当官的人,或者自己村子包扶单位、包扶领导的不同,县乡给予的扶贫政策、考核标准都会有所不同的松紧。在分配扶贫标准、考核尺度方面都会高看一眼,另眼相待。不属于贫困村的成了贫困村,而一些没有关系人的村子,要么不是贫困村,要么降低贫困村的扶持力度,国家级贫困村降为省级贫困村等等。
四、基层腐败问题并没有完全杜绝。
这种现象也是正常的,本来就没有绝对的公平,但还是有个别乡、村、组干部,有意无意的会干扰贫困户的评定,人为降低评定标准,或者提高评定标准,或者有针对性地制定个性标准,量身定做萝卜标准,非其莫属。特别有明显利益差别政策的,这方面会更加明显。利益大的给自己人,利益小的给普通群众,或者人为制造一些空子让这些关系户去打擦边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