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没钱搭车,女子在高速公路上徒步回家,这个问题怎么看?答案其实非常明显,在高速徒步,太离谱,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同时又和碰瓷有得一比。
我查了一下新闻,是《河南商报》在11月10日发的,说的是一名妇女从灵宝市上了呼北高速,准备徒步回卢氏老家,后高速巡逻交警用警车就近送到高速路口而下了高速。
对这个事件有什么看法呢?两个看法:
一、这个女子是在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漠视自己的生命最直接的后果就是把自己的生命放到了极其危险的环境中。
现在旅游业发达了,高速公路也四通八达,而随之出现了许多匪夷所思的事件、事故和悲剧。其比较常见的就是自己不珍惜自己的生命。
如果说华山自解安全绳飞身扑崖的男子是自杀,而那些不按规矩旅游、出行的人则是在和自己的生命开玩笑。有野泳溺水的,有翻越围墙跳入野生动物园的,有自己跳下焚香池里的,更有最近华山背对西峰悬崖自拍而坠崖的大四女生等等,你能说这些人不知道危险吗?不懂得规矩吗?他们可都是神志清醒的成年人。
同样地,因无钱搭车而徒步行走高速的女子,他能不知道高速的危险吗?一定知道的,因为高速出口有工作人员看守,不会让她进入,其自所以能够进入高速公路,一定是沿路翻越隔离栏杆进入的,说她不知道不能进入高速徒步,纯碎是自欺欺人。只能是有意为之,自己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
二、在高速公路上徒步回家,我认为更多的是一种碰瓷行为。
这不,有高速交警发现了她,并把她“免费”带出了高速公路,到下一站出了高速。至少这一段路,是坐了“免费”的车辆。省去了几十公里的交通费。
相对于高速公路来说,从灵宝到卢氏的普通公路也有多条,有的已经通车了几十年,能从卢氏到灵宝打工,至少是坐车去的,她不会一个人徒步外出打工而跑了那么远,怎么回家的时候就莫名其妙地上了高速公路呢!
因为高速公路是不让人徒步进入的,所以,她就私自违规进入,并在高速公路上堂而皇之地徒步,她一定知道,会有人来劝阻她,然后把她带出来。
假若高速交警没有发现她,一路上会有其他的“好心司机”来帮助她,免费让她做一做“顺风车”。
还有一种最坏的打算,真有“不长眼”的司机,一不小心碰到了女子,出了交通事故。不论司机有没有责任,撞到了行人,司机是百莫能辨的,即使机动车没有责任,司机不用承担刑事责,但民事赔偿责任是万万逃脱不了的。这不是害人家在高速上正常行驶的司机吗?这个普通公路上碰瓷有什么区别?
三、遇到这种情况,除了自认倒霉,一定要多个心眼,在高速路上谨慎驾驶,确保自身安全,不做碰瓷者的“肇事方”。
1、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特别是在山区高速,一定要注意观察,防止有行人、其他动物行走,或者有落石等异物。
2、在山区高速公路上行驶,一定要注意限速标志,一般是限速80公里。如果是隧道、高填路段、水体路段、风口等,可能会有更低的限速标准,在多观察的情况下,一定要按照限制速度行驶,确保安全。
3、发现特殊情况,及时报警求助,特别是发生事故后,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设置警示标志、抢救伤员,等待救援等等。